因婚姻家庭矛盾,金州新區女子趙紅將丈夫殺害後,分屍十多塊,藏進冰箱、床下,部分屍體被煮熟後分頭拋棄。5天后,該女子走進派出所,向警方投案自首。日前,省高級法院覆核,判住商處趙紅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
  男搜尋行銷子被殺遭分屍十多塊
  直到銀行利率昨日,金州新區峰景西海岸小區9號樓的一棟房屋仍然空著,已經一年多沒有人進來過。
  而就在2012房屋貸款年3月13日,房屋男主人沈明突然和所有人失去了聯絡。“原本在前一天,我哥和朋友約好了第二天去辦事兒,結果乾打電話也無人接聽,當時還覺得很意外。”死者弟弟沈慶說,除此以外,他哥的其他朋友也找不到沈明。在海城居住的姐姐也找不到弟弟沈明,就打給了弟媳趙紅,趙紅接電話說,沈明“這兩天心情不好,出去旅游散心了”。
  沈明的一個堂弟也在金州,因房屋貸款為聯繫不上沈明,就找到他的家裡,結果家裡沒人,找到沈明所開的服裝廠,工人也說這兩天沒有看到老闆。
  讓沈家人感覺事情不妙的是,堂弟從沈明家的鄰居處瞭解到,3月13日,他哥哥家傳來打鬥聲,還傳出男性“很無力的呻吟聲”。莫非……沈家人有了一種不祥的預兆。
  3月17日,沈明的姐姐從海城趕到了大連。來之前,她給弟媳打了電話說要過來,等到了金州後,趙紅打電話問到沒到,要去車站接她。後者就撒了一個謊,說還在車上。其實,她手中有弟弟家的鑰匙,她和幾個人徑直去了沈明的家裡。“到家裡仔細看了,也沒看出異樣,家裡東西也很規整。甚至打開了冰箱,也沒看出問題。 ”沈慶說。
  權衡再三,沈明的姐姐去了轄區的光明派出所報案,說她弟弟失蹤了。“警方一問我哥哥的姓名,就說他被害了,凶手剛剛自首。 ”沈慶說。
  而令沈家人無法相信的是,凶手竟然是沈明的妻子趙紅。沈慶第一感覺是“晴天霹靂”。
  更讓人震驚的,趙紅不僅殺害了丈夫,還將沈明分屍,內臟、上身等部位還被煮熟後拋棄。“被分割成十多塊,都是在關節處分割的,傷口非常整齊,光手腳就被分割成四塊。”沈慶說,屍檢時,他在現場,目睹哥哥被分割成一塊一塊的屍首,他無法想象嫂子如何能下得了手。
  兩人感情很好有一個12歲女兒
  據沈慶透露,事發時,他哥34歲,嫂子30歲,十多年前兩人結婚,唯一的一個女兒都已經12歲了。“我哥是黑龍江人,嫂子是開發區的,後來我哥開了一個小的服裝廠,小日子過得挺好的。 ”他說。
  對於哥哥為何被殺,沈家人都感覺莫名其妙,找不到原因。“如果就是因為有矛盾,就算我哥千不對萬不對,實在過不下去了,大不了就離婚,不至於殺人分屍,這得有多大的仇恨啊? ”沈慶說,“嫂子和我家人感情很好,和我關係也很好。 ”
  在沈慶眼裡,趙紅是個性格外向開朗的人,無論對面坐的是誰,都能聊得很近乎。他還透露,嫂子雖然只有初中文化,但接觸的人挺雜,以前賣過保險、做過直銷,有時晚上會不回家,說在外面開會。
  他也承認,嫂子是個“目標遠大”的人,“心裡能裝事,和外表看的不一樣”。“他們倆很少拌嘴,如果在外面,都是我哥讓著她。”沈慶說,發生這樣的變故讓他家裡實在想不通,即使在哥哥被害前的那段時間,也沒聽哥哥說他們感情有啥問題。
  “我哥平時晚上6點下班後就回家,手機也在回家後便關機,很少出去應酬。 ”沈慶說,哥哥很節儉,平時買雙鞋都不超過50塊錢,家裡的存摺、銀行卡都在嫂子手裡。
  沈慶還曾向父母瞞著哥哥被害的事兒。“不敢告訴他們,怕承受不了。過段時間再說,兩個人都發生車禍死了。 ”事發時,侄女只有12歲,要為孩子的未來著想,不會把兩家人的關係弄得很僵。
  凶手事發後曾微笑和鄰居打招呼
  據死者鄰居昨日透露,自3月13日沈明家發出打鬥的聲音後,就格外註意他家的情況,一直到3月15日早上,才看到有人回來。“早上,當時趙紅穿著睡衣出來,應是前一晚後半夜回來的,我是當晚十二點半睡的覺,沒聽出她家回來人。 ”
  一位鄰居還說,3月15日,其在小區門口,早上打算買個煎餅果子時,還碰到趙紅往外走,兩人還笑著打了個招呼。
  3月17日,趙紅自首後,警方到其家搜出了未被銷毀的屍塊。“胳膊、腿,都是一截一截的,被從屋裡抬出來。 ”目擊者說。
  事發後,沈慶還是發現了一些端倪。“事發後,嫂子到處借錢,說我哥病了,有的要借3000元,有的要借1萬。”沈慶說,他哥在2011年用房子做了抵押貸款,共貸了40萬元,當時只從銀行里取了5萬,事發後他到銀行一查,裡面只剩下4萬多元,其餘30萬被提走了。“2011年,哥哥說掙了10多萬元,有五六萬對不上賬,嫂子說花了,但也沒說清花在什麼地方。”沈慶說,哥哥被害後,嫂子將女兒轉學了,將其送到姥姥家住。
  沈慶稱,綜上這些情況,他認為趙紅殺人是有預謀的,並且規劃好了後路,打算攜款逃走。而在3月17日,他姐姐進入沈明家後,趙紅以為事情敗露,就投案自首了。
  鄰居聽到傳來“我要殺了你”
  沈明住在金州新區峰景西海岸小區9號樓,這個房子是案發前三四年買下的,有80多平方米。
  記者從死者鄰居處獲悉,在3月13日的下午兩點左右,沈家傳來打架的聲音。“聽到屋裡有女人在喊,‘我讓你跑、我讓你跑’,而後又傳來男子很奇怪的呻吟聲,很悶。 ”
  這位鄰居分析,沈明家的洗手間在門口,應是沈明受襲擊後,爬到了門口,準備出去求救,所以傳出來趙紅喊的“我讓你跑、我讓你跑”。
  據鄰居透露,趙紅自首後稱是用尖刀將丈夫殺害,而後在洗手間內分屍,放開淋浴水龍頭沖洗現場。“現場清理得非常乾凈,連一個頭髮絲都沒有。 ”沈慶說。而鄰居也表示,在當日下午兩點到三點多,沈明家傳出“嘩嘩”的放水聲,“聲音很大,在外面聽得很清晰”。
  沈慶說,趙紅自首後,向警方交代殺人分屍都是一人所為。“我哥能有150多斤,而趙紅身高一米六多一點,體重也就100斤左右,能否有足夠的力量分屍,而且分屍的切口非常整齊。 ”沈慶最初對此也有疑問。
  判決
  女子一審被判處死刑
  案發後,公安機關找到凶器鐵管一根、菜刀兩把、尖刀一把。 2012年3月17日,趙紅被刑事拘留,同年3月30日被逮捕。
  今年4月15日,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。法院經審理查明,案發時,趙紅30歲,被害人沈明34歲,兩人案發前關係不睦。
  2012年3月13日14時許,趙紅在其位於金州新區峰景西海岸小區9號樓的家中與丈夫沈明再次發生口角,趙紅遂持鐵管擊打沈的頭面部,並持尖刀捅刺丈夫胸部數刀,致沈明因心臟破裂大出血死亡。
  事後,趙紅在其家中用刀將沈明屍體肢解,並將部分屍塊蒸煮後放置於家中,將部分屍塊拋棄在一家保健品店等處。 2012年3月17日12時許,趙紅撥打110電話報警並向公安機關投案,到案後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。
  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,認定趙紅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合理經濟損失24600元。宣判後,在法定期限內,趙紅沒有上訴、抗訴,本案附帶民事部分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。判決生效後,市中級法院依法將本案的刑事部分報送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。遼寧宋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白清池被確認為趙紅的法律援助律師,省高級法院覆核時,趙紅及其指定辯護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。
  省高級法院認為,被告人趙紅因婚姻家庭矛盾而持械採用暴力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。且致一人死亡,殺人後分屍、蒸煮並拋棄屍塊,情節惡劣,罪行極其嚴重,依法應當判處死刑。鑒於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所引發,且趙紅有自首情節,故對其判處死刑,可不立即執行。
  日前,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,核准此案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紅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部分。於志剛
(妻子殺害丈夫分屍十多塊 事後微笑和鄰居打招呼)
(編輯:SN0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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